3月17日,四川省發(fā)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發(fā)函,明確大渡河雙江口公司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7號、16號、19號、20號光伏地塊項目法人,標志著大渡河公司取得雙江口水電站水光互補115萬千瓦光伏項目開發(fā)權。
雙江口水電站水光互補光伏項目是集團公司在川裝機容量最大的光伏項目,項目位于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茸安鄉(xiāng)境內,共有4塊場址,場區(qū)海拔高程3600米至4200米,總裝機容量115萬千瓦,項目順利取得開發(fā)權,對大渡河公司打造流域清潔能源基地、助力地方綠色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前期工作中,大渡河公司主動作為,全力爭取,成立工作專班,加強與省能源局、州發(fā)改委等單位溝通匯報,組織設計院多次赴現(xiàn)場進行實地踏勘和場址測繪,認真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對接地方訴求,積極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圓滿完成新能源資源獲取任務,以實際行動助力打造大渡河水風光儲一體化多能互補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世界一流清潔能源專業(yè)領軍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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